江西法院:为生态产品转化和价值实现提供帮助

日期:2025-11-23 10:47 浏览:

湖北日报全媒体记者王继凯曾亚庆通讯员蔡磊 会议现场。 张宁. “我们引导群众宣传‘环境是有代价的,破坏要承担责任’的意识,通过在测试和实施过程中测算和量化生态产品的价值,为生态产品价值的转化和实现提供帮助。” 11月22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近年来长江流域法院、检察院履行职能、实现生态产品价值的工作情况。发布会上,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副庭长张宁分享了吉安法院在检测实践中积极探索新检测手段、落实资源案件的做法。环境。 张宁以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涉及古树名木的公益诉讼为例,介绍了法院在实践中应用生态价值核算方法的有益探索。当时,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用科学的古树名木核算方法,对涉案受损古营地的生态价值、景观价值、社会价值等进行综合评估,认定涉案受损古营地价值200万元以上,为明确担保人的赔偿责任奠定了基础。 在审理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新型案件方面,江西法院依法支持新型绿色交易,积极推动“量难、抵押难、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例如,宜黄县农村商业银行与陈某珍等五人之间的森林资源贷款担保合同纠纷中,作为抵押物的森林资源资产依法抵押并登记,金融机构认可抵押财产价值,并按照合同发放贷款。法院通过判决确认了贷款合同和抵押登记的有效性,依法保护了债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有效促进了产业化生态。和产业生态,实现了森林资源中林地经营权和森林所有权。该案被评选为全国法院森林资源民事纠纷典型案例。 据介绍,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积极推动下,2024年2月,省委印发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政机关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实现各级政府和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职能和司法管辖权在政府法和谋反法、司法司法和司法审判庭、司法庭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落实、立案、审判、恢复和执行。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全力配合,高质量法治建设,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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